新京報快訊(記者王煜)案發13年後,今日(2日),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再審決定書顯示,最高法已指令對這一案件再審。
2005年1月10日6時20分許,山東臨沂發生一起中學女生被殺案,2006年3月,山東臨沂中院做出一審判決認定,16歲的張誌超,在教學樓洗刷間強奸並殺死一名同校女生。
張誌超的母親馬玉萍告訴新京報記者,最高法指令再審,意味著案件或將出現轉機。馬玉萍表示相信法律,目前尚未考慮國家賠償事宜。
“相信法律會公正審判”
新京報:什麽時候知道最高法指令再審的消息?
馬玉萍:剛聽律師說起這件事,目前還沒有接到紙質的通知書。
新京報:怎麽看待即將到來的再審?
馬玉萍:知道這個消息後,很高興。在我看來,重新審理就是案子有轉機,有可能會獲得改判,這也是這麽多年來,作為家屬一直在努力的方向。
新京報:從什麽時候開始申訴?
馬玉萍:案子是2006年一審判決,申訴從2011年開始。之前隻是覺得兒子是被冤枉的,但是不知道怎麽去申訴,後來接觸了一些律師,才知道了怎麽去申訴。到現在,也有7年了。
新京報:申訴的最終訴求是什麽?
馬玉萍:我相信法律會公正審判,會還我兒子一個清白。我相信張誌超沒有殺人,最終的訴求就是查清事實,改判張誌超無罪。
“最好的時間都在監獄裏”
新京報:如果最終改判無罪,會考慮申請國家賠償嗎?
馬玉萍:這些都是後麵需要考慮的了,現在主要還是把案子審清楚,目前沒有考慮國家賠償的事。
新京報:案發之後見過張誌超嗎?
馬玉萍:在監獄裏時,經常會去會見,這個月還去見了一次。張誌超進去的時候是16歲,現在都已經快30了。
新京報:會見時心裏想什麽?
馬玉萍:⠦就想,一個孩子最好的時間,最美好的這幾年都在監獄裏度過了,受到的傷害是一輩子的事情。哪怕將來改判無罪,這種傷害也是很難愈合的。
新京報:⠧襮𖥺濟狀況怎麽樣?
馬玉萍:⠦不太願意談這個問題,現在能怎麽樣?就是父母、姊妹、朋友幫忙,做一些捐助。之前我偶爾會出去做保姆,這些年忙著申訴,也沒再做了。2012年張誌超的父親去世,家裏就隻剩我一個人了。
新京報:⠥悦改判,會是一種解脫嗎?
馬⠧萍:就算是⠦終宣告無罪,能解脫嗎?
點擊進入專題:張誌超被控奸殺女同學案責任編輯:王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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